廉高波律师,康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英才交流协会副会长。
先后担任四届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陕西省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成员、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二届、第三届法律顾问,以及陕西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等厅局法律顾问等。
部分荣誉奖项:
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律顾问”称号。
钱伯斯(Chambersand Partners):公司商事领域业界贤达
LEGALBAND风云榜:行政法律师15强
亚洲法律杂志(ALB):西部地区客户首选律师
主要业绩:
民商事法律服务:曾先后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以及人保、太保、泰康等保险公司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并参与了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设计工作。
先后为和记黄埔、嘉理建设、 万科、华为、高盛亚洲、秦川集团、中兴、环保集团、三角防务、航空产业基金、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和谐投资、民生百货、海航、西咸投资发展、西咸金控、粮农集团、环保集团、国家林业总局西北院、国核、合富辉煌、秦能、恒源集团、华中集团、延长石油、和城地产、北元化工、天元化工、延安大学、西京学院、第四军医大学、大梁湾矿业、陕煤、益东矿业、三建集团、基施集团、城投公司、明丰集团、国家电网、前海开源基金、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航空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等上百家地产、投资、百货、物流、制造、咨询、能源、教育机构及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建设、收购兼并、投资谈判、重组改制等提供过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并担任其中部分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总计两千余份。
代理过多起银行贷款、能源项目建设、土地招投标及一级、二级开发、项目投融资、股权纠纷、货物买卖、房地产销售、民事侵权、建筑工程、及PPP、BT项目等方面的民商事类纠纷案件。
所代理案件或所办理的业务中有部分获得有关方面高度认可,如有案件被《商法》评为年度杰出交易、有案件获评年度十大反垄断案例、有案件获评最高院年度十大案例和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也有案件获得地方政府感谢信。
刑事诉讼:曾代理较多具有广泛影响的刑事类案件,如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房姐”案、乔某某2.2亿元诈骗案、刘某某15亿元集资诈骗案、刘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导致万人聚众围堵政府案、某石油股份公司总经理受贿案、某黄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犯罪案、某国土厅长职务犯罪案、某环保厅厅长职务犯罪案、某人大副主任职务犯罪案、某县委书记职务犯罪案、某开发区主任职务犯罪案、某市副检察长职务犯罪案、某中院庭长职务犯罪案、刘某涉嫌3.49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史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刘某涉嫌强奸案、某股份公司虚假发行股票案等近百起重大及疑难刑事案件。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为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省市厅局提供了大量有关政府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建设、融资平台建设、行政处罚、反垄断、土地出让与回收等相关法律服务;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不动产类案件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代理政府进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数十起;协助部分政府机构解决诸多因处置上访不当导致的舆论普遍关注事件、因未能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项目“一女二许”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等。
参与了“镇坪老虎”案、“表哥”信息公开案、陕北石油三权回收案、海星购宝维权案、联合学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横山波罗镇山东煤矿维权案、横山凯奇莱煤矿权属纠纷案、陕西省机动车检测企业价格垄断案、延安政府化解三十亿元纾困资金案等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处理或代理工作。在所代理的具有重大影响的若干案件中,很好地处理了维护当事人权益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二者之间的关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授课及政府法律服务: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0年集体学法活动中,讲解《我国土地与矿产法律制度》。在201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中,讲解《进一步提升陕西法治环境,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提供坚实保障》。在2014年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中,讲解《西安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法治保障》。还先后为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咸管委会、杨凌管委会、延安市政府、陕西商务厅、陕西工信厅、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以及多家大型国企、大型建设集团、金融保险公司进行过多次有关依法行政、不动产登记条例、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讲座。
立法:2007年,陕西省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立法社会公开招标,廉高波律师代表康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起草了《陕西省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条例》,该条例是陕西省第一部委托社会机构起草的地方法规。2016年,廉高波律师代表康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西咸新区金融市场监管办法项目,主持起草的文件范围涉及西咸新区交易场所、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以及担保、典当、商业保理等多个领域;廉高波律师还先后参与了《陕西省以宅基地置换住房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等五十余部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工作。
学术研究:出版《当代农村经济组织体系研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详解》、《陕西省合作社示范县典型合作社调查报告》、《陕西省新时代农民工生存状态调查报告》等多部著作,发表法学、经济学论文(著作)三十余篇,其中有十余篇获奖。参与或主持《〈物权法〉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研究》、《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制的行使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电力行政执法研究》等六项省部级以上法学研究课题,主持各类横向课题二十余项。
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及新华社、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英才》杂志等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多次对廉高波律师进行采访。《西部大开发》杂志在2021年第11期刊登文章《亲历并见证:陕西依法行政一路前行的清晰脚步——记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服务团队》,对廉高波律师领导的政府法律服务团队予以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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