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西京律师,退役军人,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蚌埠坦克学院、南京陆军指挥学院,获军事学学士、军事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监委会副主任、刑事专业中心副主任、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受聘担任陕西省“红领巾法院”讲师、灞桥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工作经验:
1998年9月—2015年6月 原41集团军部队服役,历任排长、参谋、教员、副队长、政治处副主任、政治教导员等职务
2015年7月—2017年6月 原41集团军机关法律顾问处干事
2017年9月至今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主要业务方向:
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顾问单位常法事务等。魏西京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除民商事业务外,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先后参与办理多起具有广泛影响的刑事案件,并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以扎实过硬的专业素养、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率真正直的处事风格得到诸多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主要业绩:
1.诉讼业务 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办理的部分成功案例:
李XX非法占用农地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宋XX合同诈骗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马XX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张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二审代理辩护成功,改判减刑一年半;
吴XX组织卖淫案,检察机关指控其为主犯,量刑建议7年,一审辩护成功,以容留卖淫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XX组织领导传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为主犯,量刑建议7年,一审辩护成功,以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刘XX恶势力案,成功打掉检察机关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强迫交易罪的指控,防止过亿家产被罚没,获轻判;
白XX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高XX强奸案,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起诉;
罗XX重大安全事故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案;
王XX故意伤害案,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起诉;
孙XX破坏电信设施案,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起诉;
贺XX抢劫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代理原告XX煤矿诉XX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支持全部诉求,为原告挽回损失4879余万元;
代理原告XX汽车有限公司诉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案,判决支持诉求,为原告挽回损失568余万元;
代理原告XX建筑集团诉XX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判决支持诉求,为原告挽回损失2649余万元;
代理原告XX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诉张X侵占公司利益纠纷案,判决支持全部诉求,为原告挽回损失475万元;
代理原告XX公司诉深圳市XX公司、姜XX合同纠纷案,判决支持全部诉求、驳回被告反诉请求,为原告挽回损失320余万元。
2.非诉业务 为陕西汽车控股集团公司法律服务工作;为陕西省崔家沟煤矿(监狱)迁址搬迁、地面灾害治理及井下煤矿封口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处理央企某陕西分公司项目经理涉嫌职务侵占案、西安银行借款纠纷案。
个人荣誉
2008年被集团军评为优秀机关干部,并荣立三等功1次
2011年被集团军教导大队评为“优秀基层干部”
2013年被集团军评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2014年所在营被集团军评为“标兵”营
2015年被集团军评为“优秀政治教导员”
2016年所在营被集团军评为“四铁”先进营,个人被评为“优秀基层干部”
2019、2020年被评为“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
职业追求
“战场无亚军、法庭须争胜。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能赢的案子要完胜,赢不了的案子要少输。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攻坚克难。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自我评价
为人正直诚信,善于沟通交流。以专业的技能、扎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赢得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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