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作为社会生活的基石,承载着人们的情感寄托、社会责任与法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重婚现象虽不被主流价值观所容,却仍时有发生,引发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与社会矛盾。
当重婚触及法律红线,重婚的婚姻在何种情况下被法律明确认定无效?若合法婚姻当事人状况发生变化,如离婚或死亡,重婚关系的效力是否会随之改变?被告以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离婚或死亡为由抗辩重婚婚姻转为有效,法院是否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解释(二)》)第一条为这类纠纷的司法裁判提供了精准依据,其关乎当事人权益、家庭稳定乃至社会公序良俗。
实务案例:
李某(男)在与张某(女)婚姻存续期间,不顾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与王某(女)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张某偶然发现后,毫不犹豫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李某与王某的重婚婚姻无效。在诉讼过程中,张某出于诸多现实因素的考量,选择与李某协议离婚。此时,李某与王某却辩称,既然张某已与李某离婚,他们后续的婚姻应自张某离婚时起转为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李某与王某重婚的事实清楚,即便张某与李某离婚,也不能改变李某重婚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该重婚婚姻自始无效的法律性质,故驳回李某与王某的抗辩,判决李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法律分析:
1、重婚婚姻的本质违法性
李某在与张某合法存续地婚姻期间,与王某登记结婚,此行为触犯法律的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明确界定,这种行为明显构成重婚。
重婚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重婚行为违背了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原则,严重破坏了婚姻秩序与公序良俗,从根源上就不具有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合法性基础,其自始无效,即从重婚行为发生之时起就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2、当事人状态变化不影响重婚婚姻无效判定
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李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虽然在诉讼过程中,张某和李某协议离婚,但是《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即便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也不能改变重婚婚姻无效的结论,所以法院仍然判决李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这是因为重婚的违法性是既定事实,不因后续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或一方自然生命的终结而消除。一旦重婚发生,其违法烙印就已刻下,法律不能纵容这种违法行为因其他外在因素而合法化。
3、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法院在面对李某与王某看似有理有据的抗辩时,为何坚决不予支持?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抗辩,正是为了坚守法律底线,防止重婚者因合法婚姻的变动而逃避法律制裁,避免给社会传递错误信号,让民众明白重婚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确保婚姻法律体系的严谨性、稳定性与公正性,保障其他守法公民对婚姻制度的信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律师提示:
1、强化法律意识,杜绝重婚行为:无论是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还是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夫妻,都应当熟知婚姻法律知识。要清醒地认识到重婚行为所潜在的严重后果,不可心存在侥幸心理,在感情问题上违背法律与道德底线。
2、证据留存至关重要:倘若不幸遭遇重婚情况,合法婚姻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重婚者的重婚登记证明、与重婚对象的亲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以及周围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来自第三方的证据将为维权之路提供有力支撑。
3、依法维权,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一旦发现重婚行为后,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重婚婚姻无效,不要拖延,以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同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梳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维护。
总之,重婚无效认定规则体现了法律对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坚守,以及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法律严重打击重婚行为,通过明确的法律后果与司法导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维护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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